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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为厂商提供新闻稿,只代表厂商观点,与PCHOME立场无关
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的区别:
深圳市朗科科技公司获得的是名称为“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”的发明专利,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区别在于:发明专利同其他专利比较:授权困难、稳定性高、保护时间长、不易被无效。具体体现在:
1、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,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期限为10年;
2、发明是对产品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,外观设计是对产品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并适于工业设计的创造发明。发明专利保护的可以是产品和方法,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和构造,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外观形状、图案与色彩。
3、发明专利要求与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,要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,而实用新型只要求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。
4、在专利审查时,发明专利还要进行实质性审查,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需初步(形式)审查即可,因此,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两年以上(朗科申请此项专利耗时2年8个月),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般只要几个月时间即可获得专利权。
5、因发明专利要经过专利管理行政部门的专利检索和严格审查,才能授予专利权,因此,被授权发明专利也代表其所在技术领域的新颖性和创造性,他人对其请求无效宣告的程序要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严格很多,其花费的时间也较长,请求无效非常困难。
发明专利拥有人的权利
《专利法》第11条:“发明和实用新型被授予后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,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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